操作指南
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操作手册
往期回顾
(资料图片)
第十二期
复制开具、批量开具、
最近开票
一、复制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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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通过【蓝字发票开具】二级首页的【复制开具】功能,进入到该功能界面,查询近24小时或全量发票进行复制开具。
前置条件
查询类型限定于“开具发票”,发票来源限定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点击“蓝字发票开具”的“复制开具”功能进入到复制开具界面,界面支持对“近24小时”开具发票及全量发票明细信息进行查询,进入页面后默认显示近24小时开具发票查询界面,可对查询到的发票进行预览和复制开具。
点击左上角【全量】,进入到全量发票查询界面,选择开票日期进行查询并对查询到的发票预览和复制开具。
点击查询结果中某一张发票的【预览】按钮,进入发票预览界面,如下图所示,可对发票进行打印。
点击查询结果中某一张发票的【复制开具】按钮,将原发票的票面信息带入到开具界面,允许编辑,点击【发票开具】按钮再次开具。
二、批量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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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通过补充电票平台提供的通用发票要素信息和特殊标签发票要素信息导入模板,将发票数据批量导入电票平台进行发票开具。
点击“发票填开”的“批量开具”功能进入到批量开具界面,页面有批量开具模板下载、选择文件导入和批量开具批量删除功能按钮,界面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根据《批量导入开具发票模板》的下载及其中的填写提示,进行各种票种和特定业务发票的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选择文件】即可浏览本地文件进行选择上传。
上传成功后即可在列表中展示待开发票,上传失败将会提示上传失败原因。
勾选列表中的发票,点击【批量开具】按钮即可成功开具多张发票;
点击【批量删除】即可从列表中删除多张发票;
点击【清空导入】可清空所有导入的发票;
点击【编辑】按钮可进入发票开具界面编辑发票保存。
三、最近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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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纳税人最近开具的10张发票,对于查询所得的发票,可以用于预览和复制开票。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